您当前所在位置:四川自考网   /   自考真题   /   

四川自考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真题及答案

 发布时间:2022-11-10 18:14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关注次数: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更多自考真题及答案,可以关注“四川自考真题”栏目,也可以联系在线老师免费获取全套真题及复习方法!

 

四川自考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真题及答案

简答题 

 

1、论述劳动合同的解除。

 

答:《劳动法》规定: 第一,下列情形之一的,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:

 

(1)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;

 

(2)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;

 

(3)严重失职,营私舞弊,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;

 

(4)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。 有下列三种情形之一的劳动者虽然没有过错,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,但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,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:

 

(1)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,医疗期满后,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工作的;

 

(2)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,经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,仍不能胜任工作的。

 

(3)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产生重大变化,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,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。 但是,《劳动法》还规定,如果劳动者患职业病或因工伤并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;患病或负伤,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;女职工在孕期、产期、哺乳期的法律、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,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合同。 第二,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,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。但是,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:

(1)在试用期内的;

 

(2)用人单位以暴力、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;

 

(3)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。 

 

2.我国《民法通则》规定的公民民事行为能力有哪几种?

 

答: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划分为: (1)全民事行为能力人:18周岁以上的公民即成年人。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,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,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。 (2)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: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,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、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;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,可以进行与他的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;其他民事活动要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。 (3)无民事行为能力人: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和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,由其法定代理人或监护人代理其民事活动。 

 

3、我国法定继承的概念和顺序是什么?

 

答:法定继承人是指按法律规定有资格继承遗产的人。 法定继承人的顺序是指法定继承人继承遗产的先后次序。我国法定继承分为两个顺序。第一顺序:配偶、子女、父母。第二顺序:兄弟姐妹、祖父母、外祖父母。同一顺序中的继承人的权利是相等的。继承开始后,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,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,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,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。法律规定,丧偶儿媳对公、婆,丧偶女婿对岳父、岳母,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,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。 

 

4、遗产继承的方式有哪些?

 

答:我国遗产继承的方式有四种:法定继承、遗嘱继承、遗赠、遗赠抚养协议。 

 

5、紧急避险必须具备哪些条件?

 

答:(1)必须是为了使国家、公共利益、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、财产和其他合法权利免受危险而采取的。(2)必须是对正在发生的危险而采取的。(3)必须是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采取的。(4)不能超过必要限度,造成不应有的损害。 

 

6、简述民法的概念及其基本原则。

 

答: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、法人之间、公民与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。 民法的基本原则有: (1)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的原则。(2)自愿、公平、等价有偿、诚实信用的原则。(3)保护公民、法人合法权益原则。(4)禁止滥用民事权利原则。 

 

7、我国现行宪法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是什么?

 

答:我国现行宪法的指导思想是: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、毛泽东思想、邓小平理论和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。 我国现行宪法的基本原则是:(1)一切国家权力属于人民的原则。(2)保障公民权利和义务的原则。(3)民主集中制原则。(4)社会主义法制原则。


预报名